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

負道義責​任有道理嗎?

Q:我開車,對方騎機車,發生車禍後,警方已經鑑定我沒有錯,但是因為對方受傷,對方要求我負擔「道義責任」。從經濟學角度來看,「道義責任」到底是什麼? A:自己犯錯而遭到損失,還要求別人賠償,這不是什麼「道義」,這是小孩子耍賴。這就是經濟學家最常說的「道德風險」:反正犯錯的代價由別人承擔,那每個人就有更強的動機去犯錯,結果就是讓整個社會付出了更高的代價。試想:如果一個駕駛按規矩開車,突然有人闖紅燈衝出來被車撞到了,受傷的人要那個守規矩的駕駛負起「道義責任」賠償。假如這種案例成為通則,那就是在懲罰那些按規矩行事的人,獎勵那些不守規矩的人,這樣以後誰還要守規矩呢? 這種無過失也要負起「道義責任」的後果,就是讓人們有動機用犯錯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利益。例如某人想賺錢,他就故意在路上蛇行或逆向行駛,製造車禍讓守規矩的車主負起「道義責任」,以獲取賠償。這樣就是讓每個人出門的代價大增,人們都會想,今天在路上不知會不會碰到這種「自己沒錯還要賠償別人」的鳥事,那沒必要乾脆不出門好了。

這就是「道義責任」讓社會付出更大代價的後果。 此例子還能引伸出許多思考。例如,為什麼每次有企業倒閉,不少經濟學家都反對政府對這些經營不善的企業「紓困」呢?
因為企業犯錯既然可以得到政府支援,這不就等於他們自己犯錯,卻要全體納稅人負起「道義責任」一樣嗎?這不是就在鼓勵每家企業都去犯錯嗎?當然,那些企業的負責人,或是政府官員的說辭就是:如果不援助這些企業,就會引起更大的危機,讓社會付出更大代價。但這種說辭只是這些人自己的價值判斷而已,他們從沒有提出真說服力的證據來說明:究竟是「紓困這些犯錯的企業,未來卻鼓勵更多企業犯錯」,讓社會付的代價更大?還是「讓這些犯錯的企業受到市場懲罰,卻降低了其他企業犯錯的誘因」,讓社會付的代價更大? 同樣的道理,股市大跌使投資人虧損,一些人就主張政府要護盤拉抬股價,這又是讓其他不投資股市的人負起「道義責任」。主張政府護盤的人士也說「不護盤股市的代價更大。」
但重點是「誰」來付代價?是「願賭服輸」的股市投資人付代價?還是那些從不投資股市的其他人也要付代價?如果股市下跌就要政府拿納稅人的錢來護盤,彌補投資者的虧損,那股市上漲時,是否也要把那些投資人賺的錢分給每個人呢?既有「道義責任」,那也要有「道義權利」,否則虧損時就要別人負責任,賺到好處的權利卻自己獨享,這不是小孩子耍賴又是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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